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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用户明确同意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。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。市信息中心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,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。茂名市信息中心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,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,对服务的及时性、安全性、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。
2,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。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、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。用户承诺:
(1)利用市信息中心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,不得利用市信息中心的服务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以下信息:
(a)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b)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c)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d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e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f)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g)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h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i)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(2)不利用茂名市信息中心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:
(a) 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;
(b) 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
(c) 未经允许,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
(d) 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;
(e)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。
3,茂名市民电子邮局采用实名制申请,一个身份证只允许申请一个电子邮箱。用户在申请使用邮箱服务时,必须向茂名市信息中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,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提交复印件。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,必须及时更新。用户申请成功后,茂名市信息中心将给予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,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;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。
4,申请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茂名市信息中心的服务。茂名市信息中心随时变更、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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